農業部公告理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 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113年凱米颱風影響,造成農業災情,為協助受 災農民儘早取得復耕、復建所需資金,請於受理天然災害 低利貸款及保證案件時,應加速審查,並儘快撥款。受理期限及程序:受災農民應自113年7月27日至8月5日 止,向案關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 (113年6月11日修正版),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 日內,檢具「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及「農業天然 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農(漁)會信用部提 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