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原則問與答
一、為協助提供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資金,並兼顧農漁會信用 部房貸市場競爭力,本部業於112年9月18日以農授金字第 1125074516號令訂定發布「農業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居購 屋優惠貸款原則」,並自112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
二、旨揭貸款原則問與答如附件供參,相關資訊亦可至本部農 業金融署網站「農業版青安貸款專區」(https://www. afna.gov.tw/list.php? theme=web_structure&subtheme=4707)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