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為辦理非屬森林副產物 之竹筍112年2-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於112年5月19日公告臺南市為辦理非屬森林副產物
之竹筍112年2-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為使受災農民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低利貸款,請加強宣導相
關申貸程序及期限規定,受災農民應於本會公告之翌日起
10日內,向案關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
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該證明書
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當地農
(漁)會信用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