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國稅相關政策
(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於110年7月30日存入受退稅人指定帳戶,未指定帳戶者將寄發退稅憑單。
(二)尚未完成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醫事人員,可於110年8月2日前檢附執業執照就近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三)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網路報稅須檢送附件應於110年8月2日前寄交國稅局,或於110年7月30日前上傳營所稅申報系統。
(四)境外資金匯回享優惠稅率將於110年8月14日截止,請把握時間申請。
(五)110年7月1日起,個人交易105年以後取得房地,應於交易日次日起30日內依房地合一稅2.0稅率申報納稅。
(六)購買能源效率1 , 2級新電冰箱 , 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最高退還減徵貨物稅2千元。
(七)購買節能家電請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退稅,減少群聚風險!
(八)汽機車汰舊換新符合規定者,新汽 , 機車減徵貨物稅5萬元及4千元。
(九)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可享稽徵機關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使用統一發票之租稅優惠至114年底。
(十)受疫情影響個人與企業,可透過網路(稅務入口網) , 郵寄 ,電話或臨櫃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