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經營改善貸款

 

對象為年齡十八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農會法十二條所定農會會員。
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所定保險人。
三.漁會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甲類會員。

 


 *最高額度 250 萬元。